关于印刷统一集中采购的通知
[发布时间:2018年12月20日] [点击数:]
校属各单位:
唐山市财政局2018年11月20日发布《关于印刷品不再实行定点采购的通知》,通知要求印刷项目“采购的范围和限额标准按河北省财政厅《关于调整河北省政府采购范围和限额标准的通知》(冀财采【2016年】40号)和河北省财政厅《关于调整设区市、县级政府采购限额标准的通知》(冀财采【2017年】25号)的规定执行,同时,唐山市财政局《关于印发唐山市市直单位政府采购定点印刷的通知》(唐财采【2016年】3号)不再执行。
根据通知精神,请各部门停止执行政府定点印刷文件。国资处将汇总2019年印刷计划,并根据汇总情况确定集中采购范围。
请各部门于2018年12月25日前将19年度印刷内容、技术要求、数量、金额等信息按照附表示例填写并提交国资处(申报格式见附表,电子版发送至邮箱 49783253@qq.com,纸质版材料同时提交办公楼316)。
联系人:赵宏伟 田永强。
联系电话:2792223 2792066
国 资 处
2018年12月20日